粉狀活性炭廠家凈水時的使用方法
水道中所運用的粉狀活性炭粒徑小于0.1mm,處理設備也能夠運用本來的設備,因此很多水道都能夠運用。中年運用粉狀活性炭處理的水道很少,通常用于除掉季節性發生的霉味等異臭、異味,以及除掉表面活性劑、水源區域所運用的農藥,還能做為化學物質流入水源中的事端對策運用。
粉狀活性炭處理飲用水技術要點:粉狀活性炭直接加入要處理的原水中。這是粉狀活性炭廠家為了盡可能地延伸粉狀活性炭與目標物質的接觸時間;經過提高接觸效率也能夠改進除掉功能。吸附了除掉目標物質的粉狀活性炭,經過凝集沉淀、砂濾處理,與水中的懸濁物質一起被除掉。作為水道保持辦理的政策,粉狀活性炭的運用量(以絕干炭計)由下列要素決議。
(1)水中異臭和異味的處理辦法,粉狀炭除掉異臭異味時為5-25mg/l;
(2)除掉三鹵甲烷的前驅物質時為30-100mg/l;
(3)除掉苯酚時為10-100mg/l;
(4)除掉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時,粉狀活性炭用量為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濃度的20倍擺布。
上述數值都是大致的規范。由于粉狀活性炭的除掉才能隨活性炭的種類等而異,粉狀活性炭廠家終究要根據實驗等決議活性炭的加入量。